催吐法
发布时间:2012-04-20 发布来源:技术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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催吐是排出胃内毒物的重要措施之一。对于口服毒物中毒的病人,不管是误服还是有意服毒(自杀),如果服毒时间不超过8小时,患者神志清醒,都应进行催吐,以促使胃内毒物排出。
催吐前要向病人讲清利害,态度热诚,取得病人合作。催吐液配制方法不同,应针对不同中毒物而选用。为了应急,也为了安全、方便起见,催吐液可用温水。当中毒者尚有意识时,让病人快速饮入500毫升左右,然后用手指或压舌板、羽毛、筷子、匙柄等物触及咽弓和咽后壁使之呕吐。依法重复数次,直至吐出物无色无味为止(图8)。
当病入呕吐时头部应放低,平卧时头应转向一侧,以防止呕吐物被吸入气管发生窒息或引起肺炎。对服强腐蚀性毒物(如强酸、强碱等)的患者,不能催吐。有严重心脏病、动脉瘤、食道静脉曲张、溃疡病者亦不宜催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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